重庆高速公路广告的规格尺寸:
高立柱双面体:单面面积宜为6米*18米或8米*24米,版面最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2米。
高立柱三面体:单面面积宜为6米*18米或8米*24米,版面最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2米。
人行(车行)天桥广告:根据桥梁侧面面积大小合理确定人行天桥、车行天桥的版面尺寸(长*宽),但其版面上边缘不宜高于桥梁栏杆护手,下边缘不得低于梁(板)的底面。
隧道洞顶广告:根据隧道洞顶面积大小、地形条件和可视情况合理确定版面尺寸,不得遮挡景观和影响行车安全。
收费站房顶广告:根据收费站房顶面积大小、房屋结构等合理确定版面尺寸,与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和尺寸相协调,不得外露广告自身结构。
边坡广告:
服务区、收费广场等低速行驶路段可以设置平行行车方向的边坡广告。边坡广告长度不得超过20米/块,高度控制在8米以下,并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原结构造型,不得遮挡或影响整体景观和行车安全。
灯箱广告:广告画面尺寸宜为高1.2米、长1.8米,下部净空高度不得低于5.5米。广告画面不得采用易老化、易褪色、易碎、易燃、易爆的材料,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置的,应统一规格、材质。广告箱与立柱之间应设定牢固的连接方式。
收费亭广告:收费亭顶部可设置广告,原则上应采用灯箱广告形式,沿收费亭顶部边缘设置。版面尺寸和高度应与收费亭高度保持比例协调和美观。
收费岛广告:收费岛中央与公路平行设置,以落地灯箱广告形式为主,但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和遮挡收费标准等公示内容。版面尺寸不得大于2米*1米,尽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艺。
设置间距要求
高立柱双面体广告设置间距原则上高速公路主线同侧应大于1000米,二环高速公路以内(不包括二环)
广告设置间距可适当放宽,但最少不得小于500米。广告位规划后不得调整规模,因规划设置点地质结构或周边环境不适合设置广告牌,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位置。
中小型立交区域内高立柱三面体广告不得多于2个,大型立交区域内高立柱三面体广告不得多于4个。
同一类型的广告原则上只准设置相同规格的广告设施,并按照上述间距设置,并不得以不同规格的广告设施套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