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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法式划定》的关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临盆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增强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平安通顺和人夷易近群众性命产业平安,公安部订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法式划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联合当地现实,当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实时报部。 二八年十仲春三日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法式划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切实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平安通顺和人夷易近性命产业平安,有用处理交通拥挤,依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途径交通平安法》及实在施条例、《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突发变乱应答法》的有关划定,订定本划定。 第二条 因途径交通事故、风险化学品透露、顽劣气候、天然灾害以及其他俄然产生影响平安通顺的变乱,形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止和车辆滞留,各级公安构造依照本划定进行应急处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该当保持以工资源、同一引导、分工卖力、和谐联动、倏地反响、依法施行的准则,将应急营救和交通疏浚沟通事情作为主要义务,确保人夷易近群众性命产业平安和交通平安通顺。 第四条 各级公安构造要完美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引导机构,树立同一批示、分级卖力、部分联动、和谐有序、反响敏锐、运行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机制。 第五条 各级公安构造该当树立高速公路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公安部指示各级公安构造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省级公安构造指示或批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构造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地市级以下公安构造依据职责卖力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六条 各级公安构造该当联合现实,在本级人夷易近当局同一引导下,会同情况掩护、交通运输、卫生、平安监管、景象等部分和高速公路运营治理、医疗急救、抢险营救等单元,联合树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预警机制和协作机制。 第七条 省级公安构造该当树立完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和谐事情机制,共同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康复跨省际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八条 各级公安构造交通治理部分依据治理体系体例和治理职责,具体卖力本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二章 应急预备 第九条 依据途径交通中止形成车辆滞留的影响规模和严峻水平,高速公路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应急响应级别。各级公安构造该当完美高速公路交通治理当急预案系统,依据职权订定响应级其余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分离对交通事故、风险化学品透露、顽劣气候、天然灾害平分歧突发情况做出具体划定。 第十条 各级公安构造该当依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现实需要,为高速公路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派备应急处理的有关设备和举措措施,完美通信、交通、营救、信息宣布等设备器材及夷易近警小我防护设备。 第十一条 公安部订定一级响应应急预案,每两年组织一次练习训练和培训。省级公安构造订定二级和三级响应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练习训练和培训。地市级公安构造订定四级响应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练习训练和培训。 第十二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施行交通应急治理的应急预案应由省级公安构造订定,传递相关省级公安构造,并报公安部立案。 跨地市施行交通应急治理的应急预案应由地市级公安构造订定,传递相关地市级公安构造,并报省级公安构造立案。 第三章 应急响应 第十三条 途径交通中止24小时以上,形成车辆滞留严峻影响相邻三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畅的为一级响应;途径交通中止24小时以上,形成车辆滞留波及相邻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畅的为二级响应;途径交通中止24小时以上,形成车辆滞留影响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相邻三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畅的为三级响应;途径交通中止12小时以上,形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畅的为四级响应。 第十四条 各级公安构造接到应遽变乱报警后,该当具体相识变乱情况,对变乱的处理光阴和可能形成的影响实时作出研判。在确认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响应级别后,该当立刻启动响应级其余应急预案并明白向下一级公安构造宣布进入应急状况。各级公安构造在宣布或者接上级公安构造敕令进入应急状况后,该当立刻部署本级相关部分或相关下级公安构造执行。 第十五条 一级响合时,公安部启动一级响应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一级应急状况,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批示部,指示、和谐所波及地域公安构造开展交通应急治理事情,需要时派员赴现场指示事情,相关省级公安构形成立响应引导机构,指示或批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级公安构造开展各项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十六条 二级响合时,由产生地省级公安机接洽关系合被影响地省级公安构造启动二级响应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二级应急状况,以产生地省级公安构造为主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批示部,和谐被影响地省级公安构造开展交通应急治理事情。需要时由公安部和谐开展事情。 第十七条 三级响合时,省级公安构造启动三级响应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三级应急状况,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批示部,批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级公安构造开展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十八条 四级响合时,由产生地地市级公安机接洽关系合被影响地公安构造启动四级响应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四级应急状况,以产生地地市级公安构造为主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批示部,批示当地公安构造,和谐被影响地公安构造开展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十九条 产生地和被影响地难以区分时,上级公安构造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构造牵头成立暂时引导机构,批示、和谐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事情。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构造要依据事态的成长和现场处理情况实时调整响应级别。响应级别需要进步的,该当在初步肯定后30分钟内,宣布进步响应级别或报请上级公安构造进步响应级别,启动响应级其余应急预案。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一级响应,需要接纳关闭高速公路交通治理步伐的,由公安部作出决议;二级以下响应,需要接纳关闭高速公路交通治理步伐的,该当由省级公安构造作出决议,关闭高速公路24小时以上的应报公安部立案;情况分外紧迫,如不接纳关闭高速公路交通治理步伐,可能形成群死群伤重特年夜交通事故等景遇的,可先行关闭高速公路,再按划定逐级上报同意或立案。 第二十二条 高速公路施行交通应急治理时,非紧迫情况不得关闭省际进口,一级、二级响合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模内不克不迭疏浚沟通交通,确需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接纳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步伐,该当事前征求相邻省级公安构造定见; (二)一级响合时,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的,该当报公安部同意后施行; (三)二级响合时,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可能在24小时以上的,由省级公安构造同意后施行,同时该当向公安部上报途径根本情况、处理步伐、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后接纳的应答步伐以及征求相邻省级公安构造定见情况;24小时以内的,由省级公安构造同意后施行; (四)具体施行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步伐的公安构造,该当每小时向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帮忙施行交通治理的公安构造传递一次处理突发变乱事情进展情况; (五)应急处理终了,该当立刻解除高速公路省际进口关闭步伐,并关照相邻省级公安构造帮忙疏浚沟通交通,关闭高速公路省际进口24小时以上的,还该当同时上报公安部。 第二十三条 高速公路施行交通应急治理一级、二级响合时,施行远端分流,需组织车辆绕道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通畅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施行车辆绕道通畅的,该当报省级公安构造同意,并与相邻省级公安构造就通畅线路、通畅组织等有关情况协商同等后报公安部同意; (二)组织车辆绕道通畅该当接纳现场批示、引导通畅等步伐确保平安; (三)依照有关划定宣布车辆绕道通畅和路况等信息。 第五章 现场处理步伐 第二十四条 重特年夜交通事故友通应急治理现场处理步伐: (一)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协作机制,立刻接洽医疗急救机构,组织挽救受伤职员,上报事故现场根本情况,掩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二)划定警戒区,并在警戒区外依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偏向五百米以外开端设置正告标记。日间要指定交通警员卖力警戒并批示过往车辆减速、变革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气候情况形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偏向一千米以外开端设置正告标记,并停放警车,关上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三)节制交通闯祸人,分散无关职员,视情接纳暂时性交通管制步伐及其他节制步伐,避免激发次生交通事故; (四)在医疗急救机构职员达到现场之前,组织挽救受伤职员,对因挽救伤员需要挪动车辆、物品的,该领先标明原始地位; (五)确保应急车道通顺,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职员顺遂收支事故现场,做康复辅助性事情;救护车辆不敷时,启用警车或征用过往车辆帮忙输送伤员到医疗急救机构。 第二十五条 风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友通应急治理现场处理步伐: (一)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治理协作机制,实时向驾驶人、押运职员及其他有关职员相识运载的物品品种及可能招致的效果,敏捷上报风险化学品品种、伤害水平、是否透露、死伤职员及周边河道、村落庄受害等情况; (二)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清算、分散无关车辆、职员,支配事故未受伤职员至现场优势口地带;在医疗急救机构职员达到现场之前,组织挽救受伤职员。节制、掩护闯祸者和当事人,避免逃逸和其他不测的产生; (三)确保应急车道通顺,引导医疗、营救等车辆、职员顺遂收支事故现场,做康复辅助性事情;救护车辆不敷时,启用警车或征用过往车辆帮忙输送伤员到医疗急救机构; (四)严禁在事故现场抽烟、拨打手机或运用明火等可能惹起熄灭、爆炸等严峻效果的行动。经情况掩护、平安监管等部分及公安消防机构监测可能产生重年夜险情的,要立刻将现场警力和职员撤至平安区域; (五)补救因车辆撞击、侧翻、火警、落水、坠落而被困的职员,解除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避免产生次生交通事故。 |